首页 > 规章制度 > 阅读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宣传稿件报送要求
2015年04月29日 09:18:43   来源:   作者:宣传部   编辑:吴海地   审核:

1.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一名宣传通讯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新闻宣传工作,并负责向宣传部报送拟发布在校园网主页、微信公众平台的新闻或消息。通讯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积极宣传报道本单位、部门的教学科研、学生活动及各项工作成果,积极宣传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优秀事迹;

(2)及时向宣传部传送本单位、部门的新闻信息;

(3)负责本单位、部门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每学期最后一周前完成本学期的新闻稿件统计工作(春季学期统计稿件的时间范围为1-6月、秋季学期7-12月),并填写《××单位(部门)新闻稿件统计表》发送至宣传部邮箱(gaozhiyb@163.com)。

2.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照相对规范的新闻写作要求,既要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又要体现消息“新、快、准、活”等基本特点,提高学校主页新闻质量,提升学校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院校和应用技术大学进程中的对外形象。

3.各单位、各部门拟在本单位、部门网站发布的新闻稿件,需经本单位、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审核后,在新闻事件发生24小时内发布;如拟同时发布在我校主页上,请及时报送至宣传部;报送稿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新闻报送表》,将文字和图片分开报送,文字资料要求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1.5倍行距,图片资料统一为JPG格式。

4.报送稿件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宣传部邮箱(gaozhiyb@163.com),同时将《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新闻报送表》纸质版交至宣传部存档,作为年终评比奖励依据。

5.同类新闻以先发稿的前2则消息为代表,后发消息的单位、部门应在“活动亮点”和“新闻价值”上下功夫;同类新闻稿过于集中时,职能部门将根据业务范围视情况进行综合报道。

6.一般情况下,每系每天在“系部动态”中发布新闻不超过2则。如当天有多条新闻,应选择新闻价值较高的内容进行报送。

打印  |  收藏  |  阅读:7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