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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校园网信息发布安全责任书
2015年05月11日 17:23:19   来源:   作者:宣传部   编辑:   审核:

    为加强我校网络安全维护,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障我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以及其他互联网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凡建立网站发布信息的校内各单位(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并且签署本责任书。

    二、我校校园网信息发布安全实行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监管”落实到人的原则,各单位(部门)应安排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员,加强单位(部门)网站信息安全的管理,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领导的责任范围和管理目标。

    三、凡建立、变更和取消网站的,须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校内网站建站申请表》,并经宣传部审核批准后,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凡因单位(部门)变更而调整的网页,需及时重新履行备案手续。

    四、校内各单位(部门)的网站服务器原则上通过校园网统一接入互联网,如确有需要将校内网站服务器托管到校外或使用校外服务器空间运行学校所属网站的单位(部门),都必须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宣传部备案并保证其网站信息安全,对其网站负所有责任。严禁随意将校内网站服务器托管校外网站。

    五、凡申请固定IP地址的单位须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登记,严禁将校内IP地址租借给校外域名使用。校内网站开办的交互式栏目如留言板等,要通过关键字过滤、内容先审后发等措施,有效控制特定信息,及时清除不良信息,积极引导网上舆论。各单位(部门)网站引用、转发社会网站的新闻必须严格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注明新闻来源,通过RSS自动搜集社会网站的专业文献要加强审核。

    六、各单位(部门)应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制定监控措施防止盗链或网站被篡改。信息管理员必须采取随时监察和定期检查的措施,防止网站被篡改。网站所使用的脚本、程序来源必须安全可靠,必须及时修补程序漏洞;后台管理入口原则上不得公开,管理账户必须使用强密码,凡重要管理账户密码必须按保密规定进行专人专管,做到定期备份和修改。

    七、各单位(部门)信息管理员应定期对网站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查及清除。对系统的安全漏洞,要及时采取技术措施进行解决。各单位(部门)必须建立用户访问日志、系统日志,日志保留两个月。

    八、各单位(部门)应明确专人每天对本单位(部门)的网站进行监控,如发现有害信息及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分管领导报告。

    九、如违反以上相关规定和《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宣传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对违规网站及信息先行进行相应技术处理,并将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上报学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十、本责任书最终解释权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网站部门(盖章)         分管宣传工作校领导:

 

部门负责人:             分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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