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7日 15:08:31 来源:桂林理工大学 作者:陈金鸿 编辑:杨涛泉 审核:谭庆明 |
一、切实履行《档案法》及《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档案法规,积极贯彻上级对本校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和要求。
二、收集、接收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上账、编制检索工具等)职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三、监督、指导、检查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的预立卷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四、积极参与信息交流和档案的编研工作。
五、做好对档案的保护和对破损档案的修补和复制工作。
六、做好档案的借阅、查阅登记和统计工作。
七、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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