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6日 18:05:51   来源:分校团委   作者:杨佳   编辑:杨佳   审核:韦艳娜

  各学院分团委:

      根据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奖励活动的通知》(残联教就函〔2024〕3号)精神,自治区残联、广西学联按要求面向2020-2022年入学的大学生开展2023年“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一)推荐范围: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在校中国籍残疾大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

  (二)推荐名额:各学院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四)在学业、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五)曾获得过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及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推荐。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推荐拟奖励人选,填写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于2024年4月18日12:00前将登记表电子版注明学院,报送至分校团学部邮箱:ggtwxsb@163.com,逾期未报,材料不齐,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自治区残联教就部和广西学联秘书处将按照中国残联所分配候选名额,共同审核、择优确定拟奖励人选,并按规定报送中国残联。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推荐学院残疾大学生,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二)严肃纪律。评选推荐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杜绝指定学院推荐拟奖励人选的情况,对未按照奖励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人选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资格,并视情作出处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分校团委,联系人:谢欢;联系电话:0771-5075668。

 

相关附件:

 附件1:2023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登记表

 

(一审:谢欢;二审:陆康;三审:梁喻深)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

南宁分校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打印  |  收藏  |  阅读: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