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桂理工分校团办〔2023〕19号)

2023年11月30日 21:20:31   来源: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作者:尹孟堃   编辑:黎思妤   审核:韦艳娜

各系团总支: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团费时间

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共6个月

二、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

学生团员每人每月交纳团费0.2元,共1.2元

三、相关要求

(一)各系团总支需引导团员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对于不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退团处理。

(三)请各系团总支核实各团支部成员人数,以团支部为单位收齐汇总后交到分校团委·学生部组织部,并按要求填写《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团费收缴凭证单》《附件3:XX系2023年秋季学期团费收缴登记表》《附件4:XX系2023年秋季学期团员花名册》,于12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分校团委·学生部邮箱ggtwxsb@163.com,于12月12日前纸质版交至分校团委·学生部组织部。

未尽事宜,请与分校团委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韦艳娜 0771-5075668。

附件:

1.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2.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团费收缴凭证单

3.XX系2023年秋季学期团费收缴登记表

4.XX系2023年秋季学期团员花名册

(一审:韦艳娜;二审:陆康;三审:梁喻深)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

南宁分校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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