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十二届“创新杯” 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10月08日 12:47:32   来源:分校团委   作者:分校团委   编辑:叶必枝   审核:于洋

      为加强大学生“四种能力”培育力度,进一步提升广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增强分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意识,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吸引、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并借此机会发现和培养一批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为学生参加全国各类科技大赛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经研究,组织开展第二十二届“创新杯”科技活动月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我敢闯  我会创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8日-11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科技活动月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分校第二十二届“创新杯”科技活动月活动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科技活动月各项活动的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承泽 马华菊

副组长:梁瑜深 韦宁照  劳国炜

成  员:石有总 谢晓明  曾灿博 甘锦琛  黄文学 张  凯

            梁  宁 甘卓权  何首武 李高宇  许国平 李军文

方  艳 李  杰  陈平东 唐淑珍  陈曙钰 潘显鹏

 

吕顺岷 黄观媛  韦选建  陆吉瑞

秘  书:于  洋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学生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1.立项范围:调查研究、发明创造、产品设计、科学实验等,与专业相关的课题优先立项。

   2.立项申报程序:课题组填写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系专家组初审→分校专家组评审。

   3.立项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4日

   4.评审时间:系专家组初审在2023年11月8日完成,分校专家组立项评审及2023年项目结题审查时间于2023年11月16日完成。

   5.立项项目要求

    (1)项目要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创新性;

    (2)项目研发周期为1年(可申请延期,延期期限为1年);

    (3)学生可以团队或个人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申报必须有相关教师指导,同一年度同一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4)项目结题须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含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发明类作品、设计类作品等);

(5)如出现项目组成员离校实习等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结题,项目负责老师应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科技立项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十),纸质版送到行政楼团委办公室205,电子版发到团委公共邮箱gggzytw@163.com。

6.立项申报以系为单位统一组织,各系要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作品进行严格的评审,保证立项项目质量。

7.学生科技项目立项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重点项目、委托项目的资助额度为800元,一般项目的资助额度为500元,经费分两次拨付,中期检查(下一年三月下旬)后拨付40%,结题后(下一年十一月中下旬)拨付剩下的60%。各系要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各系各部门不得截留和挪用。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二)举办第二十二届“创新杯”技能大赛、科技作品竞赛

1.竞赛内容

具体竞赛项目及时间安排届时将在分校团委网站公布。

2.竞赛组织

由分校团委主办,各系(部)、各教研室及各专业协会承办。

3.奖励办法

(1)个人及团体奖设置:按竞赛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名额分别为各项目实际参赛人数或团队的3%、7%、10%;

(2)同一学生最多可获得两个个人比赛奖项,一个团体奖项;超出获奖奖项选择最高的两项个人获奖奖项或最高一个团体获奖奖项。

(3)优秀组织奖:2名;奖励500元/单位。

(4)优秀指导教师:按照竞赛指导教师的30%评选,并给予4个课时的奖励。

4.竞赛要求

(1)各竞赛项目实施方案由各承办单位及部门拟定,内容至少包含竞赛内容及方式、竞赛规则、竞赛评分细则、竞赛注意事项、竞赛时间和地点,竞赛实施方案拟定后于10月17日前报大赛组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各竞赛项目届时将在分校团委网站公布。

面向分校征集科技竞赛项目,请所在系部于10月17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纸质材料于18日前经系部领导同意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到团委·学生部办公室(旧商业街二楼)。

(2)各系(部)、各教研室及各竞赛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加强对参赛学生的指导,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3)参加技能大赛的学生请按照各竞赛项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系办公室报名,团体竞赛项目参赛队数不得少于5队,个人竞赛项目参赛人数不得少于15人,若参赛队(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则取消此竞赛项目。

(4)科技活动月结束后,各竞赛项目负责人将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包括竞赛项目实施方案、评奖结果、活动总结、照片等内容)一并报分校团委存档,上交材料要在12月10日之前上交完毕。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gggzytw@163.com。

(三)进行学生优秀科技作品展

本届科技作品展由各系在近三年校内外科技竞赛中挑选优秀作品统一于2023年11月15日在篮球场集中展示。

    五、活动要求

科技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培育学生的创新能力,让学生学有所用,学有所得,为学生今后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各系(部)、各教研室、各专业社团广泛的宣传动员,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师生配合,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确保整个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附件: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十一届“创新杯” 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表:1.科技活动月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

        2.第二十二届“创新杯”科技活动月竞赛报名表

        3.第二十二届“创新杯”科技活动月竞赛结果报送表

        4.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科技立项(发明创造、产品设类)申报书

        5.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科技立项(调查研究类)申报书

        6.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科技立项(科技实验类)申报书

        7.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科技立项结题申报书

        8.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科技立项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

        9.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科技立项延期说明

       10.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科技立项项目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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