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3日 00:53:39 来源:学校科技处 作者:李雯霏 录入:李雯霏 审核:蒋学先 |
各相关单位:
2022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及申报者认真学习本申报通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为提高申报质量,本次申报采取先系部内部论证,分校推荐至学校科技处。科技处拟在2月下旬召开我校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书论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位申报人需准备 3 分钟的论证陈述,或简短的汇报 PPT。学校论证会将作为推荐上报的重要依据,请各申报人务必参加。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首次全部实行网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我校系统的填写时间为3月1日零时至3月2日下午15时,逾期提交不再进行评审及上报。申报人在系统填报并提交后,无需等待审核通过,即可用系统中导出的版本进行打印,并确保线上线下完全一致。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为保证申请书打印质量,请联系专业文印店印制,选用质量较好的A3纸,纸质材料统一交至系部(行政部门人员交至自己的科研单位),由系部收齐后,3月2日上午10点前将上述纸质申报材料于交至科技管理部506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要求
(一)申报条件
(二)限项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三、申报指南及其他工作要求
(一)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八)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九)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科技管理部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管理部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025568。
科技管理部
202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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