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3日 16:37:39 来源: 作者:李坚 编辑:陈小兰 审核:蒋学先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桂教〔2003〕4号)以及桂林理工大学相关管理规定,对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应予退学处理。为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做退学处理。
经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拟对陆仲保等25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做退学处理。
附件: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名单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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