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2年08月08日 11:39:18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系   作者:电气与电子工程系   编辑:dqx   审核:

关于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级团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大和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发挥基层团组织在团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以创促建,校团委决定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先进的大学文化为引领,以团支部建设为重点,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青年团员的组织观念、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增强团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促进基层团组织生活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班级团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主体作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班级团支部建设和工作全面活跃,推动班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奋发进取,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

三、申报范围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创建活动面向全校所有班级团支部。

四、创建标准

1、班子建设好。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支部委员会班子的政治学习制度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支部成员综合素质高,工作作风深入,密切联系广大青年,能够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起到核心力量的作用。

2、主题活动好。团支部能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卓有成效地开展团的各项活动;能够形成本品牌的有特色的主题活动;针对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主题活动,进行有效的学习讨论;经常性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够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

3、支部建设好。团支部制度健全,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计划详实可行,总结全面;积极开展团组织生活,出勤率高,有记载且内容详细完整;支部学习氛围浓厚,整体学习成绩优良;支部富有朝气和开拓精神,在青年中影响好,凝聚力强,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团员队伍。

4、活动阵地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重视团的宣传阵地建设,能利用好网络、板报等各种形式展示支部形象、教育团员青年;能较好地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团支部工作。

五、创建程序

1、申报阶段(20124月)

申报的团支部据实填写《桂林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申报表》(见附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创建工作方案应包括基础工作和创新工作两部分,包括组织领导、创建目标、活动宗旨和实施步骤措施等,结合专业特色和团工作实际情况设计创建任务计划。

2、实施阶段(20125月——20133月)

通过审核的团支部按照申报的创建方案,有组织、有目的、有措施的开展活动。各学院团委根据团支部的创建方案,进行指导和督察,校团委将不定期对创建团支部进行检查。

3、验收阶段(20134月)

根据创建计划和任务完成的质量进行验收和评比。具体评比流程、评比标准及各类表格另行通知下发。

4、宣传推广阶段(20135月)

通过新闻报道、报告会、经验推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团支部的成功创建模式和成果加以宣传和推广。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活动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各级团组织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关系我校共青团工作全局、提高团组织活力的大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2、精心组织,全程把关。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围绕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工作,做到目标明确,步骤清晰,方法得当,措施有力,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全程监督把关。

3、突出重点,提高水平。“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重在建设,要突出创建重点,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建设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切实提高团建水平。

4、评选表彰,加强宣传。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争先创优的积极导向。

七、其它

1、名额分配见附表1,学校将在4月份组织申报答辩,确定3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单位”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不占此名额)

2、学校将给予创建团支部500/年的经费支持,经费分两期拨付,创建成功拨付60,验收合格拨付40%,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严禁违规使用或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取消创建资格。学校将在5月份统一对“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单位”授予牌匾。

3、请于2012410前,将《桂林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申报表》和创建工作方案报校团委。电话:5896489;邮箱:sw@glite.edu.cn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2年3月8

 

 

 

 

 

 

 

桂林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

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支部数

名额分配数

1

地球科学学院

35

3

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0

2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1

2

4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59

5

5

管理学院

65

5

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40

3

7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22

2

8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8

2

9

外国语学院

23

2

10

旅游学院

29

2

11

艺术学院

53

4

12

理学院

24

2

13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

2

14

应用技术学院

19

2

15

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16

2

16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117

10

 

 

 

 

 

桂林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申报表

 

团支部名称

 

所在学院

 

团支部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支部总人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

 

 

 

 

 

 

 

 

 

 

 

(此栏为摘要,详细方案请另附页)

 

 

 

 

 

学院

团委

意见

 

 

 

盖章

     

校团委

审核

意见

 

 

 

盖章

     

                   

注:表格中主要事迹及创建工作方案要求为内容概要,详细内容请另附页。

所获荣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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