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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区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编辑:李兴达  审核:李培良   作者:佚名    政策文件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44    更新时间:2013/9/6  

桂党高工组〔2006〕49号

  学生党支部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单位,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战斗堡垒。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增强学生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优秀学生党支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现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我区高等学校的实际,就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学生党支部,建设团结有力的支部委员会
  (一)进一步规范学生党支部的设置。为了便于党支部充分发挥作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含3人)的班级或其他学生组织(如年级、实习组、研究生专业或学生社团等)即可成立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2人的班级或其他学生组织即可成立党小组。研究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专业或班级设置,本科生党支部以年级、班级为主设置,专科生党支部以院系、年级为主设置,也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原则,灵活设置党支部。
  (二)切实加强支部委员会的建设。党支部一般要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以只设支部书记,或正、副书记各一人。党支部委员和正、副书记都要按规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学生党员流动性强的特点,一般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党支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在学习、社会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支部委员会内部要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共同搞好工作;每学期初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
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将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学期末要做好工作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凡属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三)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要严格标准,选拔那些党性强、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党的工作,有奉献精神、敢于负责、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低年级应选配优秀党员辅导员或党员教师、党务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高年级党支部可以根据实际,从符合条件的学生党员中选配支部书记,每2—3个学生党支部配备1名优秀的党员辅导员(组织员)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积极改善学生党支部的工作条件。各高校要根据实际,为学生党支部提供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必要的活动经费和学习资料,为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和党建研究提供保障。

  二、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建设高素质的学生党员队伍
  (一)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切实抓好理论武装。党支部要制定和坚持定期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学生党员思想实际,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党员认清形势,积极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要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原文,努力做到熟悉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要以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为目标,认真组织党员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及时研究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做到会前准备充分、会中讨论民主、会后落实到位。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各种错误言行,克服各种不良现象;每个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要针对学生党员的特点,结合本单位、本支部的实际,创新组织生活的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努力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党内谈心活动,加强工作沟通,进行思想交流,达到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凝聚力量的目的。要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着力解决学生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增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党纪观念。党支部要督促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教育党员每月按时交纳党费,并按时将本支部的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本支部工作的需要,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做好督促检查;要按规定做好党员有关档案材料的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做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按照流动党员管理规定,及时做好支部党员外出学习、工作的管理。支部活动要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党员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前正式请假,事后及时了解活动的重要内容或进行补课。对于无故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有各种违纪行为、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经教育不改,连续6个月无故不交纳党费、多次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党章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四)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党支部要把党员发展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上。党支部要主动接近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活动能力强的学生骨干,启发他们的觉悟,争取并培养他们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对党外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他们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加深对党的认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定期召开党外学生座谈会,了解他们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并及时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要坚持联系人制度,联系人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汇报联系对象的情况。党支部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党员发展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情况,明确近期发展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对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发展,认真开好发展党员专题会议,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培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要及时安排预备党员到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对合格的预备党员,要按时讨论转正。党支部要主动加强与团支部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推优育苗”工作。

  三、发挥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工作机制。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所在院系的学生工作,指导所在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开展各种有益活动;要以主题实践活动等为载体,积极探索党支部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与校风学风和党员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安排学生党支部结对联系各班级团支部,学生党员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工作。学生党员要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就业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帮助所在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开展工作,积极支持和参加班级活动,带动同学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学风,维护学校秩序,塑造学生党员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建立健全党支部联系学生的工作机制。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要及时了解和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针对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实际,主动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特别要做好生活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违纪学生、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经常深入所结对联系的班级,参与班级相关建设。每一名学生党员至少要联系2名党外学生,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
  (三)建立健全党支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工作机制。党支部要经常组织开展义务劳动、扶弱帮困等公益活动;安排学生党员结对帮助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要组织学生党员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行动、“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党员搭建持续经受党性锻炼的平台,使他们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过程中体现和保持先进性的本色。

  四、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指导和检查
  学校党委、院系党总支(党委)和学生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工作,加强指导和检查,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例会、全体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对党建相关工作进行评估。要采取教职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与本专科生党支部结对共建的方式,促进学生党支部的建设。对于长期不开展党内活动,不做党员发展工作的党支部要提出批评,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对软弱涣散、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党支部,要及时进行整顿和调整。要在学生党支部中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定期进行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的评比表彰工作。通过表彰先进、交流经验,推动学生党支部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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