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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部是分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分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下,确保各类财经业务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与制度,全面规范分校各项财会工作,健全分校各级财务管理体系,保证分校财会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分校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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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具体内容以财政部《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为准。未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务支出,如当地具备刷卡条件的,应自觉使用公务卡结算,做到“应刷尽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