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09日 10:51:30 来源: 作者: 审核: |
广大师生:
为进一步完善拾获饭卡返还工作,就具体业务安排如下:
1.饭卡丢失1周内的,凭身份证到卡房窗口查询是否被拾获、及办理领取返还。
2.饭卡丢失超过1周的,财务部从6月开始在南宁分校财务部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departs.glutnn.cn/cwb/)定期公布收到的“拾获饭卡”信息,请名单上的师生凭身份证到财务部覃老师处领取(不得代领),敬请广大师生关注。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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